各教学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西安理工大学建设一流本科教育行动计划(2019-2024)》和《西安理工大学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实施意见》,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教学建设工作管理办法》(西安理工实管〔2022〕4号),现启动2024年教学建设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申报范围
教学建设项目要紧密围绕最新本科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计划进行规划和申报,优先资助范围包括:
1.省级、国家级一流课程(含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配套实验及实验室建设。
2.省级、国家级一流专业、“四新”专业、新开设专业以及拟开展工程教育认证、评估工作的相关专业实验室建设。
3.最新本科人才培养方案规定的实验教学所需仪器更新、新开实验教学所需仪器购置以及校、院级公共课程体系中学生受益面广的急需课程实验建设。
4.省级、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中心等相关建设。
5.其他急需的教学建设项目。
二、申报要求
1.项目组应结合最新人才培养方案和实验教学大纲,充分论证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填写教学建设项目申报书。申报书经系所/实验中心负责人审查签字后报所在学院。
2.各学院应根据最新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发展规划、项目对本科教学的支撑作用、受益面等,对申报项目组织评审、排序,择优推荐,经主管院长审查签字后,按照规定时间提交至实验室管理处。实验室管理处将组织专家对排序的申报项目,依据实施必要性进行遴选,并组织入围项目参加答辩论证,最终确定立项项目并予以经费资助。
3.项目组要做好市场调研,杜绝项目预算的随意性。项目获准建设后原则上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不得突破项目预算,确保专款专用。
4.项目经费主要用于购置设备以及设备运行所必须的环境改造和安全设施,原则上不支付差旅费、市场调研费、图书期刊资料费、办公费等。与项目无直接关系的房屋修缮、电力增容及改造、环境提升等不在支付范围内。
5.项目结题验收时,将开展项目建设效果评价工作,重点考核经费使用是否符合学校财务管理规定、项目实施是否达到预期建设目标、开出实验是否符合学生能力培养要求,以及建设内容共享示范、安全运行等情况。
6.进行评审推荐时,每个教学单位申报项目总数控制在3-4个。
三、申报时间
2024年4月22日前,各单位将教学建设项目申报书(一式5份)、汇总表(一式1份,见附件)送实验室管理处(综合一楼221室),电子文档发送sysc@xaut.edu.cn邮箱。
申报书下载:实验室管理处网站 > 下载专区
网址:https://sysglc.xaut.edu.cn/xzzq/sysjsk.htm
联系人:张烨 联系电话:82312759
西安理工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202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