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 2016/2017 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陕教高办〔2017〕32号
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
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
各普通高校、成人高校: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7〕28号),省教育厅决定开展2016/2017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数据统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对象
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高职高专院校以及独立建制的成人高校。
二、报送方式与内容
数据报送采取网络填报与纸质函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网络填报。
1. 报送内容。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报送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厅函〔2006〕45号)要求的9个报表报送各项数据。其中,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报送7个基表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报送基表一、二、三、七和综表二。高校代码、报表表样、填报说明及相关帮助文件可在“中国教育统计网”(http://www.stats.edu.cn)的“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栏目下载。
2. 报送流程。
(1)请各高校登陆“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栏目,下载“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检测系统”(V2017单机版),对报送数据进行检测,经检测无误后形成上报数据,登陆“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报送数据;
(2)省教育厅从网上审核各高校上报数据,审核通过后,各高校发送数据压缩包(.ZIP)文件至sysc@xaut.edu.cn备查。
(二)纸质报送。
1. 报送内容。在网上报送成功后,使用系统打印功能,普通本科高等学校、独立学院打印基表二、三、六、七和综表一;高职高专院校、独立建制的成人高等学校打印基表二、三、七和综表二。所有报表要求主管实验室工作的校(院)长签字(章),并加盖学校公章。
2. 报送流程。各高校网上报送数据经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使用“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系统”的“打印输出”项打印指定的报表(纸张为A3,一式两份),与上报省教育厅的公文一并报至西安理工大学实验室管理处。
三、报送时间
各高校网上报送及数据审核时间为2017年9月1日—9月30日,纸质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
四、工作要求
(一)各高校要认真阅读上报格式要求和填表说明,及时更新2017年度最新检测软件。
(二)各高校要加强对本校数据报送工作人员的培训,并尽可能保持每年数据报送人员队伍的稳定性。
(三)请各高校于7月15日前将《陕西省普通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联系人信息表》(包括单位、姓名、职务、电话、电子邮箱)电子版发至指定电子邮箱。
(四)为加强联系与技术交流,请各校上报人员加入陕西高校实验室信息统计工作QQ群:115206272(普通本科高校、独立学院群)、260623168(高职高专、成人高校群)。
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联系人:何文来
电话:029—88668917
西安理工大学实验室管理处联系人:张 烨、申小玲
电话:029—82312757 邮箱:sysc@xaut.edu.cn
报送地址:西安市金花南路5号西安理工大学实验室管理处综合一楼221室
邮政编码:710048
陕西省教育厅办公室
2017年7月5日
(全文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