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字【2017】12号
校属各有关单位:
根据学校保卫处、资产管理处和实验室管理处关于化学品清查工作的安排,现要求校属各单位在2017年10月15日前对所属实验中心、科研基地、教师研究室等场所使用的化学品进行彻底清查。
本次清查要求各单位高度重视,如实申报,学校相关部门将根据各单位盘点结果逐一现场核查。对出现漏报、瞒报等情况,学校相关部门将按照《西安理工大学稳定安全与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西安理工大学危险化学品管理办法》和《西安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的规定,严肃处理相关单位和个人。
对化学品清点盘查时,各单位务必要强调安全,安排教师带队,在对参与盘点人员专业培训的基础上开展工作,严禁安排学生独自进行清点盘库。
本次盘点化学品申报要素见附件“西安理工大学化学品库存台账清单”相关内容,请仔细阅读注意事项,认真填报台账清单。同时,各单位要保证存放(中转)场所环境干净整洁,台账和领用记录齐全,化学品归类科学合理,标识清楚,对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要落实“五双”要求。所有台账清单应妥善保管,不得扩散。
清查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向实验室管理处反映;盘点台账经单位安全第一责任领导签字后,送交设备共享与安全科。
联系人:申老师、杨老师
联系电话:(029)82312757
邮箱:sysc@xaut.edu.cn
附件:西安理工大学化学品库存台账清单
实验室管理处
2017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