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验室是教学、科研的重要场所,加强科学管理,建立和健全消防安全保障措施是保证学校教学、科研顺利进行的重要举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以及《西安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管理办法》等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验室工作的具体情况,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落实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度,三级责任体系上明确的实验室直接责任人是实验室防火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实验室直接责任人必须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定期对实验室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各种火险隐患,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三、严格遵守国家、省市、学校颁布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规开展实验。

四、实验室内禁止私拉乱接电线电缆,严禁多个接线板串接供电,如确实工作需要,请报有关部门给予接换,任何人不准随意改动。

五、实验室内存放的一切易燃、易爆物品都应与火源、电源保持一定距离、不得随意堆放。

六、使用和储存易燃易爆危化品、高压气瓶等压力容器的实验室,禁止在实验室内吸烟或动用明火。

七、实验室内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放置在明显的便于取用的位置,确认其使用范围、有效期及完好性等。

八、实验室出口、过道、走廊不堆放易燃杂物;保持实验室环境整洁卫生,走道畅通,设备器材摆放整齐,排列有序,消防逃生指示标志明显。

九、实验室直接责任人必须了解本实验室的火情风险点,熟悉预防火灾的措施,掌握灭火器材的用法,会扑灭初起火险和自救。

十、发生火灾、火警时应立即组织有效的抢救,并及时报学校有关领导,所有参加抢救人员要听从领导,服从指挥。

十一、实验人员离开实验室时切断电源、气源、水源,锁好门窗;节假日期间要做好防盗、防火工作。

十二、实验室安全工作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违反上述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实验室管理处

2023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