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字〔2009〕7号


     高等学校实验室是实验教学、科学研究的重要场所,实验室安全是一切实验室工作正常进行的基本保证。为确保我校实验室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细则,师生员工进入实验室工作时必须认真学习,严格执行。
一、用电设备使用安全管理
     (一)使用动力电时,应先检查电源开关、电机和设备各部分是否良好。如有故障,排除后方可接通电源。
     (二)启动或关闭电器设备时,必须将开关扣严或拉妥,防止似接非接状况。使用电器设备时,应先了解其性能,按操作规程操作,若电器设备发生过热现象或糊焦味时,应立即切断电源。
     (三)人员较长时间离开房间或电源中断时,要切断电源开关,尤其是要注意切断加热电器设备的电源开关。
     (四)电源或电器设备的保险丝烧断时,应先查明烧断原因,排除故障后,再按原负荷选用适宜的保险丝进行更换,不得随意加粗或用其它金属线代用。
     (五)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应加接地线,妥善接地,以防止触电事故。
     (六)注意保持电线和电器设备的干燥,防止线路和设备受潮漏电。
     (七)实验室内不应有裸露的电线头,电源开关箱内,不准堆放物品,以免触电或燃烧。
     (八)要警惕实验室内发生电火花或静电,尤其在使用可能构成爆炸混合物的可燃性气体时,更需注意。如遇电线走火,切勿用水或导电的酸碱泡沫灭火器灭火,应立即切断电源,用沙子或二氧化碳灭火器灭火。
     (九)没有掌握电器安全操作的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器设施,或随意拆修电器设备。
     (十)使用高压动力电时,应遵守安全规定,穿戴好绝缘胶鞋、手套,或用安全杆操作。
     (十一)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用绝缘物体将电线与人体分离后,再实施抢救。
二、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安全管理
     (一)一切有毒物品及化学药剂,要严格按类存放保管、发放、使用,并妥善处理剩余物品和残毒物品。
     (二)在实验中尽量采用无毒或少毒物质来代替毒物,或采用较好的实验方案、设施、工艺来减少或避免在实验过程中扩散有毒物质。
     (三)实验室应装设通风排毒用的通风橱,在使用大量易挥发毒物的实验室应装设排风扇等强化通风设备。
     (四)注意保持个人卫生和遵守个人防护规程,绝对禁止在使用毒物或有可能被毒物污染的实验室内饮食、吸烟或在有可能被污染的容器内存放食物。实验完毕应及时洗手,如条件允许应洗澡;生活衣物与工作衣物应分开存放;工作时间内,须经仔细洗手、漱口(必要时用消毒液)后,才能在指定的房间内饮水、用餐。
     (五)实验室无通风橱或通风不良,并且在实验过程中有大量有毒物逸出时,实验人员应按规定分类使用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不得疏忽。
     (六)定期进行身体健康检查,认真执行劳动保护条例。
三、高压气瓶安全管理 
     (一)高压气瓶的搬运、存放和充装应注意以下事项:
      1.在搬动存放气瓶时,应装上防震垫圈,旋紧安全帽,以保护开关阀,防止其意外转动和减少碰撞。
      2.搬运充装有气体的气瓶时,最好用特制的担架或小推车,也可以用手平抬或垂直转动。绝不允许用手拖着开关阀移动。
      3.充有气体的气瓶装车运输时,应妥善加以固定,避免途中滚动碰撞;装卸车时应轻抬轻放,禁止采用抛丢、下滑或其它易引起碰击的方法。
      4.充装有互相接触后可引起燃烧、爆炸气体的气瓶(如氢气瓶和氧气瓶),不能同车搬运或同处存放,也不能与其它易燃易爆物品混合存放。
      5.气瓶瓶体有缺陷、安全附件不全或已损坏,不能保证安全使用的,切不可再充装气体,应送交有关单位检查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一般高压气瓶使用原则
      1.高压气瓶必须分类分处保管,直立放置时要固定稳妥;气瓶要远离热源,避免曝晒和强烈振动;一般情况下实验室内存放气瓶不得超过两瓶。
      2.高压气瓶上选用的减压器要分类专用,安装时螺扣要旋紧,防止泄漏;开、关减压器和开关阀时,动作必须缓慢;使用时应先旋动开关阀,后开减压器;使用完毕先关闭开关阀,放尽余气后,再关减压器。切不可只关减压器,不关开关阀。
      3.使用高压气瓶时,操作人员应站在与气瓶接口处垂直的位置上。操作时严禁敲打撞击,并经常检查有无漏气,应注意压力表读数。
      4.使用氧气瓶或氢气瓶等,应配备专用工具,并严禁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不能穿戴沾有各种油脂或易感应产生静电的服装、手套操作,以免引起燃烧或爆炸。
      5.可燃性气体和助燃气体的气瓶,与明火的距离应大于十米(确难达到时,可采取隔离等措施)。
      6.用后的气瓶,应按规定留0.05MPa 以上的残余压力。可燃性气体应剩余0.2MPa~0.3MPa(约2kg/cm2~3kg/cm2表压),H2 应保留2MPa,以防重新充气时发生危险,不可用完用尽。
      7.各种气瓶必须定期进行技术检查。充装一般气体的气瓶三年检验一次;如在使用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应提前进行检验。
四、放射性物质安全防护管理
     (一)放射性物质安全防护管理基本原则
       1.避免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和污染身体;
       2.减少人体接受来自外部辐射的剂量;
       3.尽量减少以至杜绝放射性物质扩散造成的危害;
       4.对放射性废物要储存在专用污物筒中,定期按规定处理。
     (二)对来自体外辐射的防护
      1.在实验中尽量减少放射性物质的用量,选择放射性同位素时,应在满足实验要求的情况下,尽量选取危险性小的使用。
      2.实验时力求迅速,操作力求简便熟练。实验前最好预做模拟或空白试验。有条件时,可以几个人共同分担一定任务。不要在有放射性物质(特别是β、r 体)的附近做不必要的停留,尽量减少被辐射的时间。
      3.由于人体所受的辐射剂量大小与接触放射性物质的距离的平方成反比,因此在操作时,可利用各种夹具,增大接触距离,减少被辐射量。
      4.创造条件设置隔离屏障。一般比重较大的金属材料如铅、铁等对r 射线的遮挡性能较好,比重较轻的材料如石腊、硼砂等对中子的遮挡性能较好;β 射线x 射性较容易遮挡,一般可用铅玻璃或塑料遮挡。隔离屏蔽可以是全隔离,也可以是部分隔离;也可以做成固定的,也可做成活动的,依各自的需要选择设置。
     (三)放射性物质进入体内的预防
      1.防止由消化系统进入体内。工作时必须戴防护手套、口罩,实验中绝对禁止用口吸取溶液或口腔接触任何物品。工作完毕立即洗手、漱口。禁止在实验室吃、喝、吸烟。
      2.防止由呼吸系统进人体内。实验室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实验中煮沸、烘干、蒸发等均应在通风橱中进行,处理粉末物应在防护箱中进行,必要时还应戴过滤型呼吸器。实验室应用吸尘器或拖把经常清扫,以保持高度清洁。遇有污染物应慎重妥善处理。
      3.防止通过皮肤进入体内。实验中应小心仔细,不要让仪器物品,特别是沾有放射性物质的部分割破皮肤。操作应戴手套,遇有小伤口时,一定要妥善包扎好,戴好手套再工作,伤口较大时,应停止工作。不要用有机溶液洗手和涂敷皮肤,以防放射性物质通过皮肤渗透。
五、爆炸性物质使用安全管理
     (一)在做带有爆炸性物质的实验中,应使用具有预防爆炸或减少其危害后果的仪器和设备,如器壁坚固的容器、压力调节阀或安全阀、安全罩(套)等,操作时切忌以脸面正对危险体,必要时应戴上防爆面具。
     (二)实验前应搞清楚各种物质的物理、化学性质及混合物的成分、纯度,设备的材料结构,实验的温度、压力等条件;实验中要远离其它发热体和明火、火花等。
     (三)将气体充装入预先加热的容器内时,应先用氮或二氧化碳排除原来的气体,以防意外。
     (四)当在由几个部分组成的仪器中有可能形成爆炸混合物时,则应在连接处加装保险器,或用液封的方法将几个器皿组成的系统分隔为各个部分。
     (五)在任何情况下,对于危险物质都必须取用能保证实验结果的必要精确性或可靠性的最小用量进行实验,且绝对禁止用火直接加热。
     (六)在有爆炸性物质的实验中,不要用带磨口塞的磨口仪器。干燥爆炸性物质时,绝对禁止关闭烘箱门,有条件时,最好在惰性气体保护下进行或用真空干燥、干燥剂干燥。加热干燥时应特别注意加热的均匀性,确保消除局部自燃的可能性。
     (七)严格分类保管好爆炸性物质,实验剩余的残渣余物要及时妥善销毁。
六、实验室防火安全管理
    (一)以防为主,杜绝火灾隐患。了解各类有关易燃易爆物品知识及消防知识,遵守各种防火规则。
    (二)在实验室内、过道等处,须经常备有适宜的灭火材料,如消防砂、石棉布、毯子及各类灭火器等。消防砂要保持干燥。
     (三)电线及电器设备起火时,必须先切断总电源开关,再用四氯化碳灭火器灭熄,并及时通知供电部门。不许用水或泡沫灭火器来扑灭燃烧的电线电器。
     (四)人员衣服着火时,立即用毯子之类物品蒙盖在着火者身上灭火,必要时也可用水扑灭。但不宜慌张跑动,避免使气流流向燃烧的衣服,再使火焰增大。
     (五)加热试样或实验过程中小范围起火时,应立即用湿石棉布或湿抹布扑灭明火,并拔去电源插头,关闭总电闸、煤气阀;易燃液体的固体(多为有机物)着火时,切不可用水去浇;范围较大的火情,应立即用消防砂、泡沫灭火器或干粉灭火器来扑灭;精密仪器起火,应用四氯化碳灭火器。实验室起火,不宜用水扑救。
     (六)在实验室特别是化学实验室起火时,应立即进行起火原因分析,并将实验过程的各个系统隔开。
七、传动设备安全管理
     (一)传动设备外露转动部分必须安装防护罩,必要时挂警示、警告牌。
     (二)启动前应检查一切保护装置和安全附件,应使其处于完好状态,否则不能开车。
     (三)所接压力容器应定期检查校验压力计,并经常检查压力容器接头处及送气管道。
     (四)开车前,必须熟悉运转设备的操作规程。
     (五)运转中出现异常现象或声音,须及时停车检查,一切正常后方能重新开车。
     (六)定期检修、拧紧连接螺钉等;检修必须停车,切断电源;平时应经常检查运转部件,检查所用润滑油是否符合标准。
九、一般急救规则
     (一)烧伤急救
      1.普通轻度烧伤,可擦用清凉乳剂于创伤处,并包扎好;略重的烧伤可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医院处理;遇有休克的伤员应立即通知医院前来抢救、处理。
      2.化学烧伤时,应迅速解脱衣服,清除残存在皮肤上的化学药品,用水多次冲洗,同时视烧伤情况立即送医院救治或通知医院前来救治。
      3.眼睛受到任何伤害时,应立即请眼科医生诊断。但化学灼伤时,应分秒必争,在医生到来前即抓紧时间,用蒸馏水冲洗眼睛,冲洗时须用细水流,而且不能直射眼球。
     (二)创伤的急救
     小的创伤可用消毒镊子和消毒纱布把伤口清洗干净,并用3.5%的碘酒涂在伤口周围,包起来。若出血较多时,可用压迫法止血,同时处理好伤口,扑上止血消炎粉等药,较紧的包扎起来。较大的创伤或者动、静脉出血,甚至骨折时,应立即用急救绷带在伤口出血部上方扎紧止血,用消毒纱布盖住伤口,立即送医务室或医院救治。止血时间较长时,应注意每隔1至2 小时适当放松一次,以免肢体缺血坏死。
     (三)中毒的急救
     对中毒者的急救主要在于把患者送往医院或医生到达之前,尽快将患者从中毒物质区域中移出,并尽量弄清致毒物质,以便协助医生排除中毒者体内毒物。如遇中毒者呼吸停止,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脏按摩,直至医生到达或送到医院为止。
     (四)触电的急救
     有人触电时应立即切断电源或设法使触电人脱离电源。患者呼吸停止或心脏停跳时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或心脏按摩,出现假死现象时千万不能放弃抢救,应尽快送往医院救治。
 
 
 
 
 

二○○九年六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