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相关单位:

根据教育部、陕西省委教育工委和教育厅相关文件精神,实验室管理处联合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科技处等部门开展2019年春季学期教学科研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校内各级各类教学科研实验室与基地、实验研究场所、科研设施与装置、危险品存储处置场所等。

二、时间安排

(一)学校自查自纠阶段(2019年2月—3月底)

1.校内单位自查自纠(2019年2月20日—3月20日)

按照《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检查项目表》和《高校教学实验室安全工作检查要点》进行全面自查,重点排查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消防安全等,认真盘点库存化学品。

2.校内单位报送材料(2019年3月21日—24日)

校内单位将自查自纠报告和《××学院XX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化学品库存台账等材料经学院领导签字盖章后送至实验室管理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sysc@xaut.edu.cn。

3.学校实地检查(2019年3月25日—29日)

学校组织实验室安全检查(督导专家)组对各实验场所开展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安全隐患进行通报。

4.学校上报材料(2019年3月29日前)

根据自查自纠情况,撰写《西安理工大学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和《西安理工大学实验室安全隐患自查台账》并上报。

(二)省教育厅入校检查阶段(2019年4月—5月)

省委教育工委、教育厅联合省消防总队进校实地检查,包括听取汇报、查阅材料、现场查看、反馈意见等。

(三)整改总结阶段(2019年6月)

根据学校自查和省教育厅入校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严格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对整改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建立健全实验室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三、工作要求

(一)认清安全形势,强化安全责任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根据“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深入一线,组织开展一次无盲区、无死角、全方位、全覆盖、零容忍的安全隐患排查和自查自纠工作。

(二)严格整改落实,提升应急能力

排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各单位要逐项分级分类制表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做到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做好应急人员、物资和经费保障工作,完善安全急救设施和个人防护器材配备,确保实验室突发事故有效预防、及时报送和妥善控制。

(三)加强安全教育,健全运行机制

按照“全员、全程、全面”的要求,各单位要组织师生学习相关文件(见附件),开展安全技能培训,通过知行网等媒介对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进行新闻报道,全面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完善学校-二级单位-实验室三级联动安全管理制度和责任体系。

四、组织保障

1.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担任正副组长,成员由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科技处主要负责人及各学院安全管理第一责任领导组成。

2.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督导专家)组。设正副组长各1名,组员由责任心强、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规范的专家组成。

3.成立实验室安全检查办公室。由实验室管理处、资产管理处、保卫处和科技处业务负责人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实验室管理处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实施和协调、总结工作,联系人:申小玲(82312757)。

资产管理处负责危险化学品采购管理、特种安全设施的安检、劳保防护品配置等工作,联系人:王帑(82312397)。

保卫处负责实验室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联系人:邢向阳(82312230)。

科技处负责科研基地安全管理和检查协调工作,联系人:李俊霖(82312795)。

 

2019年2月20日